一、售后服务总则
1.1消费者购买的山东立昂所有产品均享受立昂售后政策,售后服务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;
1.2产品售出后,以购买时开具的收款单的送货日期开始计算,15天内给予无理由退换货服务(因消费者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除外);180天内同一位置连续发生2次(含2次)问题,仍不能正常使用,给予同型号、规格的换货服务;
1.3超出保修期限、因消费者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、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、无有效发票、产品型号不符或被涂改、在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损坏的产品不实行三包(7天包退、15天包换、1年包修),可实行收费维修;
1.4质保期内,在正确安装、使用和维护情况下,如发现立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,立昂有义务对该产品故障部件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(被更换的故障部件属洁鑫公司所有);超出立昂产品保修期并且需要更换的配件,从更换之日起对更换的配件继续保修一年;
1.5立昂公司不承担维修或更换产品/配件的运输费用、拆卸或安装产品的工人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。
1.6当您购买的立昂产品出现问题时,您可以优先联系销售门店,同时也可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:00-6:00,节假日除外)致电立昂客服中心,将尽快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;
1.7所有产品保修期,参考《卫浴产品保修年限细则》 。
以下情形不在质保范围内:
1.由于不正确安装、维护、维修时不遵循正确有效的给排水系统要求或者水暖维修规则;
2.问题的产生归咎与不正当的使用或者不正当的操作;
3.问题产生于不正当的保养措施或者缺失的保养步骤;
4.在更换或维护时使用了非立昂公司官方认可的零配件;
5.问题的产生是由于货运物流的不当操作,或者产品的试用阶段;
6.产品的表面由于外物的划伤造成;
7.产品处于展示用途或以前用于过展示用途;
8.消耗品(如过滤器,带有过滤装置的阀芯,起泡器,电池等)或者这些部件容易产生老化易损耗老化品(如密封圈或进水软管等);
9.易碎品(如玻璃制品,灯泡等);
10.使用环境及水质如钙化、异物(如砂粒、污物、金属屑等)、水质腐蚀、私自更改产品原配置、不正确的安装、存储、使用以及维护不当引起的产品损坏;
11.极端的使用环境影响造成的(如化学物质的侵袭或清洁物质中所含有的化学物质)水垢水碱的影响,以及极冷极热的损坏等;
12.由于使用条件造成的(如管道内过高的压力或负压,线路中过高的电压或过低的电压等);
13.产品的损坏由于第三方或者终端用户故意或粗心大意的损害造成。